壁挂式太阳能
小高层多用壁挂式太阳能
2月24日,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2010年全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包括别墅),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建12层以上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高达总户数的50%以上,3年后新建住宅将全部安装太阳能。
据了解,自2007年烟台市推广太阳能成套技术以来,技术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市中心区新建多层住宅太阳能热水器使用率达到100%,小高层以及高层达到25%以上,全市使用太阳能的住宅面积达50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电能约2500万度,折合标煤5000吨。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科长介绍,根据要求,2010年全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包括别墅),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建12层以上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高达总户数的50%以上,3年后新建住宅将全部普及太阳能。太阳能成套技术推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特点及日照时间,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类型,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施工。对建筑立面整体光照充足的,鼓励采用分体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对达不到光照条件的,鼓励采用直插式与分体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相结合的方式应用太阳能。鼓励采用集中集热——分户储热等形式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另外,鼓励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将其推广工作纳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考核,力争3年内农村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80%以上。
记者了解到,太阳能成套系统将作为建筑的组成部分,从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将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中应明确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要求;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审查太阳能产品安装后的建筑外观效果。对没有按规定进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或建筑外观达不到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