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政府节能办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对于这一《意见》的实施,笔者走访了滨州城区的部分市民和相关单位,听一听他们的心声。
节能又安全
黄河四路渤海十路康家小区13号楼的周先生介绍,今年他才搬进新楼居住。在新楼建设时,居委会统一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管道。“太阳能热水器能省不少电,还比较安全,平时用太阳能热水器里的水洗澡,天冷了还能洗脸、洗菜、洗衣服,很方便实用。”周先生说。
在黄河八路渤海九路一家宿舍小区居住的王先生也深有感触,他在2002年安装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7年过去了,太阳能热水器依然安稳地站在楼顶上。“以前也坏过,都是小毛病,现在家人一直用着,感觉省里的政策很适合老百姓。”
管道会上冻
在滨城区第一小学宿舍区居住的刘女士虽然感觉太阳能热水器安全省电,但是在使用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到了阴天下雨的时候,太阳能热水器就不能使用了,家里还得备一台用电的,并且太阳能在天冷的时候会被冻住。”刘女士称,在深冬时节,她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偶尔会结冰,而且直到冰化开后才能继续使用,用起来不能随心所欲。
春晖都市花园小区的张先生称,去年他家的太阳能热水器管道破裂,水从楼顶流到楼下结了冰,给邻居的进出造成了不便。“这个政策不能过于强硬,要市民自愿安装。”正如张先生所说,《意见》中规定,对由于购房用户不同意安装的,要预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位置、管道和预埋件,以备住宅产权转让后新用户安装使用方便。
实施有难度
黄河六路上一家太阳能热水器专卖店的负责人则表示,这一政策的实施能够充分利用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但是实施起来有一定困难。
“如果12层也要安装,这有困难,按照一栋住宅楼有三个单元计算,每个单元有24户,一栋楼上就要安装72台,这要全部在楼顶安装是不现实的,因为楼顶就那么大的地方。”这名负责人称,除了安装在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还有一种壁挂式的,但是这种热水器造价高,而且要和住宅有一定的落差,否则还要加压,不合算。
她介绍,如果在12楼安装,对于1-5层的住户不大公平,因为他们的住宅和太阳能热水器距离太远,使用效果会大打折扣。“太阳能热水器和住宅一般用铝塑管连接,这种管道没有保暖效果,一楼到12楼要有30多米,冬天里,从楼顶下来的热水到一楼已经不热了……”
统一有优势
6部门还规定,房地产商和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应积极为居民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创造条件,不得为用户指定品牌,更不得拒绝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对擅自取消太阳能光热系统或施工安装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否则不予组织竣工验收。还将逐步推进太阳能光热系统及成套技术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将符合要求的产品纳入我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补充清单”。
对于这一《意见》的实施,滨州市节能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太阳能热水器节能效果好,这个政策也是惠民的。“太阳能热水器单户安装的话,不利于楼房整体的美观,而且不利于管理,如果按照《意见》的要求,进行统一设计统一管理,不仅美观还便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