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家电下乡产品申报工作已结束,根据家电下乡工作管理要求,拟在四川销售的太阳能(热水器)的中标企业,请于3月8日前到四川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备案。备案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招标结果公告;
2.委托书(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商);
3.在川经销商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和企业的联系方式;
4.企业在川太阳能销售服务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中标产品型号、价格、在川销售量、网点覆盖面及售后服务等);
6.提供在川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7.承诺书(盖上企业的公章)。后附有承诺书样本。
附:承诺书样本
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承诺书
家电下乡是党和政府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参加这项工作,我们感到十分的光荣和自豪。我们在谋求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有义务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有决心、有能力挑起落实国家政策的重任,为农民兄弟、为社会尽一份责任为国家贡献一份力量。在此特向社会及四川农民兄弟作出如下承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坚决执行国家关于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切实承担起家电下乡的销售和服务责任。
二、保证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可靠,货真价实。
三、保证提供优质贴心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加强对销售网络管理。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在网点设立专柜,悬挂家电下乡标识、张贴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做到送货上门,搞好安装调试、使用辅导和维修服务,让农民兄弟买得放心、用得满意。
四、保证家电下乡产品价格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不搞恶性竞争,保证做好销售信息登记工作。
五、保证家电下乡产品供应及时,做到不脱销、不断档,积极发展和完善面向农村的家电生产、流通和维修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