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改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节能政策体系,用市场手段来促进企业节能,2007年全省11个市共完成节能量约为1120万砘标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8.78%,山西省经委委主任洪发科透露,该降幅在全国位列第五。
2007年山西省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降耗中的主体作用,列入国家“千家企业”的86户企业(2户关闭,2户停产)实际完成节能量约400余万吨标煤,超额完成了按年度分解的200万吨标煤的节能任务。共关停淘汰企业落后设备908台(座),超额完成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2007年山西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对全省电力用户按用电特性进行分类,提出削峰,填谷和移峰填谷方案,完善现有负荷控制系统设备建设,扩大用户负荷控制范围.同时对钢铁,水泥,电石,铁合金等四个行业共838家企业分三批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充分利用价格杠杆限制和淘汰高能耗产业.在企业中积极推广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还贷”这一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新机制,发展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化解企业投资风险,调动了企业对生产工艺进行节能技改和新上节能型产品的积极性。长治市节能监测中心和节能评估中心就是通过网上发布合作信息,与辽宁荣信电力股份公司,北京乐普四方科技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长治市贝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长钢,常平,长信,长宁,金通焦化等12户企业签订了能源服务合同,编制了节能改造方案,总投资近2亿元.目前,长钢,常平已分别加装国炼钢智能化节电设备,投资4000余万元,节电率达62%以上。
2008年,该省将完成钢铁行业1000万吨、电力行业54.2万千瓦、焦化行业1450万吨、水泥行业200万吨、造纸行业5.4万吨,电石行业41.18万吨、铁合金行业7.26万吨落后产能的淘汰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