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阜新市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全市地方煤矿实现安全生产458天,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是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2010年共组织矿长、副矿长、工程技术人员1639人次参加省二级培训,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3458人次,进行全员培训15199人次。
二是坚持开展学历教育。该市委托阜矿集团职工大学举办2期煤矿职工学历教育班,学期2年,共培训学员168人。
三是强化对矿主的安全教育。通过定期培训和召开矿主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安全教育,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2010年召开矿主安全生产座谈会3次,对提高矿主的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四是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制教育。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教育,市政府制定了《阜新地方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市煤炭局会同市监察局联合制发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违纪、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严肃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