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1年12月31日,下同),吉隆矿业当初仅仅以2100多万元取得的三大矿区采矿权评估值合计11.76亿元,评估增值率更是高达5488.80%。
1元出售全部资产和负债
根据重组预案,ST宝龙拟以8.68元/股向赵美光、赵桂香、赵桂媛等8位自然人定向发行1.83亿股股份购买吉隆矿业100%股权,同时以1元的价格向东莞市威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集团)出售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
重组完成后,赵美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43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50.40%,其中赵美光持有上市公司1.06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37.44%。
根据安排,此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与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均以评估值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如果拟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为拟出售资产的净资产值,若评估值为负,则按照《重组框架协议》约定由威远集团以1元购买。
重组预案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ST宝龙拟出售资产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合计为-4361.46万元,评估值为-842.18万元,评估增值额为3519.28万元,增值率为80.69%。
根据盈利补偿承诺,吉隆矿业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将不低于23202.54万元、24142.03万元和24142.03万元。
采矿权享受超过50倍溢价
据《收购报告书》显示,吉隆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华泰矿业的矿产资源主要为黄金,主营业务为黄金勘探、采矿、选矿和冶炼,拥有独立矿山和完整产业链条。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最终评估结论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吉隆矿业母公司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合计为1.34亿元,评估值为15.94亿元,评估增值额为14.60亿元,增值率高达1085.37%。
对此,吉隆矿业解释增值主要原因是采矿权评估增值。截至评估基准日,吉隆矿业拥有的撰山子矿区、红花沟矿区、莲花山矿区采矿权的账面价值合计为2103.94万元,评估值合计为11.76亿元 (采矿权整体评估价值),评估增值率高达5488.80%。
吉隆矿业进一步解释称,土地、采矿权原始取得成本较低等因素是评估增值率高企的主要原因。其中存货、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累计评估增值14.16亿元,占拟购买资产评估值总额的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