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人们把自然界产出的油状可燃液体矿物称为石油,把可燃气体称谓天然气,把固态可燃油质矿物称为沥青。随着对这些矿物的深入研究,认识到石油、天然气、沥青在成因上互有联系,在分子组成上都属于碳氢化合物。我国古代对石油和天然气的发现、开采、认识和利用,源远流长,具有悠久的历史,我国是世界石油古国之一。
据史料记载,从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开始,我国古代人民就陆续在陕西、甘肃、新疆、四川、华北、山东、广东、台湾等地区的 30 多个县,发现了石油和天然气,并以采集和利用。公元前 3~1 世纪,我国在四川临邛(今邛崃县)就发现了天然气,当时称为“火井”。
世界上最早记载有关石油的文字,见于我国东汉史学家班固(公元 32~92 年)所著的《汉书》中,书中记有“高奴有洧水可燃”。(高奴在今陕西省延长一带,洧水是今延河一条支流。)我国不仅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利用石油和天然气的国家之一,而且在石油钻井、开采、集输、加工和石油地质等方面,都曾创造过光辉的业绩,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历史上,石油曾被称为石漆、膏油、肥、石脂、脂水、可燃水等,直到北宋时科学家沈括(公元 1031~1095 年)才在世界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石油”这一科学的命名。沈括于 11 世纪末成书的《梦溪笔谈》中说:“鹿延境内有石油,旧说高奴县出脂水,即此也”。
1976 年,台湾中国石油公司编写的《中国石油志》指出,我国北宋李日方 ( 公元 925~996 年)等编写的《太平广记》中最早载有“石油”一词,先于沈括约 100 年,有待进一步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