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福建省发改委已评审通过了《福建省陆上风电场建设规划》、《福建省陆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和《福建省陆上风电配套送出电网设施建设规划》等3项规划。这三项规划的规划期为2009—2020年,该规划通过后将上报福建省政府,做为今后福建省陆上风电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福建省陆上风电场建设规划》和《福建省陆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注重风电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能源电力发展专项规划、电网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确保风能资源合理开发,和谐发展。根据规划,到2010年、2015年,福建全省陆上风电装机将达到80万千瓦和200万千瓦以上,为海西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清洁能源。
同时通过评审的《福建省陆上风电配套送出电网设施建设规划》是福建省第一个风电送出配套电网发展规划。该规划根据福建陆上风电项目资源及前期工作情况,结合电力负荷增长和电网发展规划,对福建电网接受风电的能力和方案进行了研究分析,对福建风电的建设布局、开发时序进行统筹规划,落实电网接入条件,提出风电送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规划,以及相应的政策建议。该规 划对福建风电资源的有效开发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据专家介绍,2008年国家《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后,我国风电建设呈规模化快速发展态势。与水电、火电相比,风电发展尚面临不少矛盾和困难,大规模风电并网后,风电的随机性、间歇性、不可控等特性给电网调度运行带来的困难将逐渐凸显;陆上风电场多位于电网末端,风电场接入电网条件较差,存在“送出瓶颈”等等。一直以来,福建公司积极主动与福建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风电业主沟通协调,确定了以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为基础的风电开发项目发展战略思路。针对风电业主建设积极性高,拟开发风电项目多,部分拟建的风电场送出工程量大、投资大,造成风电场与电网建设不协调的情况,福建公司积极主动与省发改委、风电项目建设业主沟通协调,共同研究确定了2009~2010年开发风电项目;结合电力需求和电网发展规划,福建公司积极配合开展陆上风电发展规划修编,组织开展风电送出电网配套规划,结合电网送出情况,认真研究电网发展及可接纳风电上网容量,提出风电开发规模和建设次序等建议方案,取得福建省发改委的认同,作为后续风电开发的依据。
据了解,福建是一个一次能源相对贫乏的省份,缺油缺气少煤,水能资源开发已接近饱和。由于台湾海峡的“峡管效应”,福建沿海的风能十分丰富。据初步探明,全省陆地风能资源总储量4131万千瓦,其中技术可开发容量607万千瓦。为此,促进风电等新能源发电科学有序发展,对优化福建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08年底,福建已建成风电场装机总容量达25.975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