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丹东市人民政府在辽宁全省率先与辽宁电力公司签署《关于加快丹东电网建设,推进落实征地、动迁主体责任框架协议》,66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工程征地、动迁事宜委托给丹东市政府,市政府按时保质完成。随后,辽宁电力公司将与全省其他13个地市陆续签署该项框架协议。
辽宁电力公司通过与辽宁省政府密切合作,把困扰企业多年的征地、动迁问题委托各市政府出面主导推动实施,省内推行“征地、动迁新模式” 在全国尚属首例,这一破冰之举,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电网建设环境。丹东市市委书记薛恒、丹东市人民政府市长赵连生,辽宁电力公司总经理燕福龙、副总经理张印明、总工程师王芝茗等领导以及丹东市、辽宁电力公司相关单位和部门80多人出席了座谈会和签字仪式。薛恒、赵连生、燕福龙分别作重要讲话。
赵连生对辽宁电力公司为丹东经济发展所做出贡献表示感谢。他表示,丹东市政府将以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为契机,切实履行协议中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为电网建设工作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确保丹东电网又好又快发展。
薛恒在讲话中指出,非常高兴与辽宁电力公司举行加快丹东电网建设,推进落实征地、动迁工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向长期以来给予丹东市经济发展大力支持的省电力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燕福龙代表辽宁电力公司向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电网发展建设的丹东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丹东市政府率先与辽宁电力公司签订《加快丹东电网建设,推进落实征地、动迁工作框架协议》,是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促进电网企业与政府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加快电网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出丹东市委、市政府对电网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于进一步改善丹东地区电网发展环境,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强调,辽宁公司将继续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全力加电网建设,为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和丹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为全省建设小康社会和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