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光伏技术和企业发展为目的,国家首批“金太阳示范工程”计划补助辽宁省装机容量20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其中的16.5兆瓦就落实在锦州市的4个项目上。
政策明确规定,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国家将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对于光伏发电关键技术产业化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主要通过贴息和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而获得补助的项目必须具备单个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300千瓦、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运行期不少于20年的条件。纵览全省各地光伏企业发展状况,锦州优势明显。因此在国家下达给我省20兆瓦的补助规模中,锦州市的4个项目被纳入“金太阳示范工程”,并有望获得补助。
纳入“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项目包括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的10兆瓦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和3000千瓦光伏跟踪式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以及阳光花苑500千瓦工程项目和博阳科技有限公司的光伏园3兆瓦太阳能并网电站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4.35亿元,装机容量为16.5兆瓦,预计申请补助约2.2亿元。
目前,4个项目进展顺利,均已获得了发电并网许可并且都完成了招标和设备订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