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经高新〔2010〕160号
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统计局:
为做好全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目录,组织上报拟列入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统计目录的企业名单,全面反映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状况,加强太阳能光伏产业统计监测和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及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参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录范围
太阳能光伏产业包括工业硅提炼、硅提纯、硅棒/硅锭制造、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片制造、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太阳能薄膜电池研究与生产、光伏发电系统组件与应用、相关专业配套设备(材料)制造等,按产业链的组成对统计调查对象和范围进行界定。
二、统计指标体系与表式
太阳能光伏产业统计调查的指标体系主要由企业基本情况、产销总值及产品产量、主要经济指标、问卷调查四部分组成。上报表式主要包括基层表和汇总表,基层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101-1)、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1)、主要经济指标表(B202);汇总表包括太阳能光伏产业生产情况一览表(gv_01)、太阳能光伏产业盈利情况一览表(gv_02)、太阳能光伏产业产品产量一览表(gv_03)。
三、实施方式与数据发布
由市经委与市统计局做好对太阳能光伏企业的界定和日常维护工作。数据采集采用网上直报方式,由市统计局工业交通处组织实施太阳能光伏产业日常的统计调查。该制度自建立统计目录后即正式组织实施,按月发布主要统计指标。
四、上报要求
本次调查由市经委会同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请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统计局认真组织好本次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所在地企业,填报《拟列入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统计目录企业名单汇总表》于5月14日(周五)下班前报送市经委,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sjw.gxc@hz.gov.cn。本通知附市经委已掌握的我市部分太阳能光伏企业名单,供各区、县(市)参考。
未明事项请联系市经委高新处,电话:85252043、85252073,传真:85252073;市统计局工业交通处,电话:85252739,85252710,传真:8525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