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教育厅联合以赣教稳定字[2010]11号文,授予我院“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这是我市职业教育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
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事关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学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积极贯彻《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和构建了和谐校风。办学15年来,学校未发生一件重大刑事案件,学生无一人被刑事拘留。通过省评审小组实地评估,我院获此殊荣,这是对我院工作的肯定。学院将以此为起点,再接再厉,在全省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