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发展环保型高纯硅等光伏原材料,提升太阳能电池生产能力,以英利新能源、宁晋晶龙、新奥集团等骨干核心企业为依托,全力打造保定、邢台、廊坊等产业链条长、在国内外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光伏产业基地。
在制造领域,为鼓励和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河北省在安排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时,将对光伏产业适当倾斜。对达到重点支持条件,具有带动力、影响力、竞争力的产业化建设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光伏示范、装备国产化、引进先进技术或自主创新关键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采用省内优质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适当的补助;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发展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此外,符合重点支持条件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安排项目用地,优先保障煤、电、水、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优先向银行推介贷款和支持其上市、发行债券等进行融资。
在应用领域,重点支持大容量光伏电站、光电建筑一体化和分布式照明电源建设。以张家口、承德市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10兆瓦及以上规模的大型光伏电站,优先发展风光储输、风光互补电站。鼓励其他地区在未利用土地上建设1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支持机关、学校、体育馆、会展中心、宾馆饭店、大型超市等公共建筑实施光电建筑一体化;支持蔬菜大棚、农业观光园、畜禽养殖、农村新民居等设施建设太阳能屋顶发电系统;鼓励城市景观照明、路灯、信号灯等采用光伏产品。财政性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应率先实施光电建筑一体化,并优先采购使用省内生产的优质光伏产品;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享受城市配套资金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