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滕州市在抓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同时,加大了太阳能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该市农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6·5万余台,集热面积13万平方米,使用太阳能的农户占该市农户的20%以上;安装太阳能路灯720盏,建成集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于一体的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村31个。
为抓好太阳能利用典型示范,他们从大坞镇石楼村入手,建成了集路灯、户用照明、热水器和杀虫灯于一体的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村,共安装热水器120套、户用照明系统50套、路灯18盏、杀虫灯6盏。成功的示范带动为太阳能综合利用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滨湖镇湿地红荷风景区沿途和景区安装太阳能路灯260盏;大坞镇建成5个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村,共安装太阳能路灯132盏、热水器1400台;级索镇筹划建设了7个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村,新安装太阳能路灯188盏、太阳能热水器426台;西岗镇新安装太阳能路灯131盏。
太阳能示范村建设资金量大,各镇加大镇级财政扶持力度。大坞镇采取“生产企业让利一部分,政府支持一部分,村级补助一部分,农民自筹一部分”的方式,太阳能热水器由镇财政补贴280元,农民负责1000元;级索镇本着政府扶持、村级鼓励、农民参与的原则,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列出专项资金78·6万元,对村级安装的太阳能路灯,按照价款的50%给予奖励。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每户给予补助600元。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该市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把工程质量。滕州市还把太阳能示范村建设与沼气建设和村庄庭院的美化、净化相结合,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做到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和沼气池“三位一体”,既解决了农村用气、用热水和洗浴问题,又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提高了农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