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计划以12.03亿元收购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联煤)50%股权,从而进入中国煤层气行业,该收购框架已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认可。欧洲油气周报UpstreaM12月初率先披露了这一消息,中联煤一位高管也在12月21日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这一交易有望于近期正式公布。
中联煤是中煤集团全资所有的煤层气专业公司,拥有国内煤层气对外合作专营权。2009年4月,中石油股份公司将其拥有的中联煤50%股权转让给中煤集团之后,中海油就开始考虑介入的可能性。
中石油退出时带走一部分区块,留给中联煤的是面积共达2万平方公里的大约25个煤层气区块,以及500亿立方米(约合1.7万亿立方英尺)左右的探明储量。中海油的参与将大大提高中联煤的资金实力。今年9月,中海油与山西省政府签订《发展煤基清洁能源合作框架协议》时,曾透露今后不仅要在山西发展煤制气,也要发展煤层气。
中海油与中煤集团联姻后,预计中联煤的总注册资本将达到18亿元人民币。根据Upstream报道,中海油可能会在新公司中占据主导地位,接管重组后中联煤的日常业务,中海油还计划明年投资数十亿元,用于煤层气开发。
专业人士普遍看好这场极具互补性的“联姻”。中联煤有资源,却缺乏开采资本;中海油急切盼望“上岸”,却苦于油气区块大多已为中石油和中石化瓜分殆尽。
一位积极推动此交易的中联煤高管告诉本刊记者,尽管中煤集团对这桩交易有所迟疑,但客观上看,不加入新鲜血液,势单力薄的中联煤“只有死路一条”。据他介绍,中联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面临融资难题,从目前状况看,公司三五年内无法上市,前几年曾尝试依靠产业基金,但考虑到国家不允许“拿项目套钱”,最后只能依靠自有资金。而利用自有资金风险很大,中煤集团不免顾忌重重,贻误了企业发展良机。
在这位交易参与者看来,中海油财力雄厚,擅长对外合作,效率高,经营理念也很先进,是合作的最佳选择。
瑞银证券12月13日发布的分析报告指出,交易规模看似较小,但象征着中海油进一步涉足中国非常规天然气领域。此交易完成后,中海油的天然气业务组合将更加齐全,囊括海上常规天然气、进口液化天然气、煤制气、页岩气和煤层气。
煤层气渐热
中国煤层气产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时,由于缺乏相应开采技术,国内煤层气开发主要采用对外合作模式,而且是“多头”合作――外企无需经过中央政府的批准,即可与各地方政府、地方煤矿企业签署协议。由于地方竞相抛出优厚条件吸引外资,先期签订的12个合同很快引来“贱卖”批评。
1996年,原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中石油共同出资,成立了全国性的煤层气专业化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并赋予其对外合作专营权。此后十年,中联煤股权几番变更,至2006年,由中煤集团和中石油股份公司各占50%。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由于缺乏必要的勘探开采技术和资本金,加之国内天然气下游市场尚未培育起来,煤层气开发的意义更侧重于“减少瓦斯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