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多策并举下,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化的脚步正在加速。对于多年来受投资大、周期长、回收慢、激励不足等因素掣肘的煤层气产业而言,国家各部门近期出台的数项新政,是一个重大利好。
去年底,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孙茂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曾道出过“老煤层气人”的渴盼:在国家层面给予煤层气产业化更多扶持,在财税政策上给予煤层气产业化更多激励,解决矿业权交叉重围和开发体制问题等。这些企盼,如今正在变为现实。
数策并进,多管齐下,源于我们对煤矿瓦斯变害为宝、加快发展煤层气产业的深层次需要。4月底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出消息,我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瓦斯事故有所下降,井下瓦斯抽采有新进展,地面煤层气勘探开发有新突破,瓦斯利用及其领域有新拓展,但我国煤矿瓦斯防治和监管工作不容乐观,重特大瓦斯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另一方面,煤层气开发利用可以减少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增加洁净能源的供应,且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但产业化、商业化水平低,抽采难度较大,监管体系尚待完善等因素,也给煤层气产业发展增添了不少难度。
此次国家几个部门出台的新政,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鼓励煤层气产业化提速的有机整体: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可以防止个别市场主体借勘查开采煤层气之名对煤炭资源“跑马圈地”,提高煤层气产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清除不合格市场主体,减少煤炭和煤层气勘查开采的交易成本;鼓励各类企业利用各种方式开发利用煤层气,则在政策层面提供了市场主体发展煤层气产业的有效激励,进一步明确在煤层气产业中的应有地位,有利于尽快把“蛋糕”做大;中央财政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则是通过财税杠杆这一最有效的激励手段,解决此前存在的利用煤矿瓦斯发电企业利润偏低等问题。
《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国煤层气产量达100亿立方米。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并对煤层气实现综合开采利用,需要我们在今后一段时期,加大以下几方面工作:其一,继续解决影响煤层气发展的矿权重叠问题,促进煤层气和煤炭协调开发;其二,继续开展煤层气对外合作,深化煤层气对外合作体制改革;其三,加强中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的监管管理,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
此外我们注意到,煤层气开发利用正成为一些资源转型城市的新兴产业。在辽宁阜新,煤层气产业已进入商业化开发阶段,从阜新矿业集团所属矿井抽采的煤层气,可每年向该市居民提供1000多万立方米的生活燃气。这也为类似的其他城市和矿区,提供了良好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