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海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侦查,并积极对被骗货款进行追缴。
2010年8月6日,秦皇岛某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到海港公安分局报案,称被内蒙古土默特右旗的一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骗走煤炭货款500多万元。经侦大队民警经询问得知,2009年10月,该贸易公司经理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一家煤炭运销公司的业务经理王某,王某说能提供内蒙古某煤矿沫煤,于是双方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王某收取了900多万元货款。在接下来的近10个月时间里,该贸易公司只接收到了价值400多万元的煤炭,随后就不见了当初签订合同的业务经理王某的踪影,剩余的500多万元货款也不翼而飞。
从8月到9月,经侦民警三次北上内蒙古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土默特右旗的那家煤炭运销公司业务经理王某的犯罪事实。10月初,民警获得重要信息,犯罪嫌疑人王某正藏匿在保定市涞水县。于是民警立即赶赴涞水,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王某抓获。据王某交待,拿到秦皇岛某能源贸易公司的900多万元货款后,只发过来400多万元的煤炭,其余的502万余元全部转移到了他人名下,后来,他又陆续借用了十多个人的身份证,将500多万元分散转移。
办案民警介绍,像这类的《煤炭购销合同》诈骗案警方最近已经接到了五六起,最大的一起诈骗金额在千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