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矿泛滥的时代,煤炭行业政策性费用征收额度小、税种少,且征收管理并不严格。2003年开始,煤炭政策费用向“各项基金”转变:2005年开始各地方纷纷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也称为调控基金),2007年优先山西试点“煤炭三项基金”。2007年开始,资源税改革启动,2010年开始在新疆试点原油及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
目前上市煤炭企业面临的主要政策成本包括安全维简费、三项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转产基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价格调节基金、水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种类十余种,基本以从量计征为主。
目前煤炭企业政策性负担略有分化:山西省内企业征收力度最大、品种最全,政策性支出占比达到30%甚至以上,其余企业占比20%左右。而安徽、江苏、山东等地国投新集、恒源煤电、兖州煤业等由于地质条件带来的塌陷成本较高,因此塌陷成本单独列支占比超过5%,由开采条件带来的成本刚性上升压力不容小觑。
我们选取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安全费、三项基金以及资源税作为重点,分析煤炭企业政策成本的变更趋势及影响。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现存的为数较少的三种从价计征税费之一:全国实行地区为贵州、陕西、宁夏、四川、重庆、湖南、内蒙古,山西八个省份,央企原则上不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设立初衷是合理开发、提高回采率,同时平抑煤炭市场价格。目前只有贵州省按照煤炭含税售价的10%计征,影响较大;山西省只按照增值税、营业税额的从价税率1.5%计征,其余省份从量计征,总体影响轻微。目前尚未开征省份对应的上市公司为中煤、神华、昊华、平煤、神火、上能、恒源、国投、冀中。
十二五资源税从价计征是大势所趋,市场普遍预期的税率在3-5%。我们在后文专门附表详细列示了量改价的影响。总体上,假设税率2%,对煤炭全行业利润总额净减少12%,影响较大。但由于上市公司从量税率普遍较高且经营优质,因此影响较轻,利润净减少幅度普遍在4-7%的范围,仅有两家10%左右。税率提升则负担同比例提高。
煤炭企业征税的历史是伴随着税收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未来资源税极可能以共享税形式实现国家财政对于行业蛋糕的染指。然而根据我们的测算分析,总体上市煤企政策成本的上升也应以30%份额为限,同时成本上升是个缓慢的刚性过程,向下游转嫁不可避免。上市公司的优异经营使得从价计征的净影响好于市场忧虑,也将远远小于行业整体的负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