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垫资,“垫高”两个效益 4种方式筹资4.356亿元,每年减免利息3049万元
电网企业和政府部门能否携手共同打造“资源节约”的电网建设环境,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10月19日,记者了解到,由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管委会(一期)免息垫资8330万元开工的电力管道建设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据了解,截止目前,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部门通过采取多种融资方式,使天津市电力公司在电力管道建设中共获免息垫资4.356亿元,按贷款利息7%计算,每年可减免利息3049万元;同时,政府部门通过“垫资”投资电网,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获取了既减少城市占地、又提升城市形象的回报。“垫资”使电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得到“垫高”。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两个转变”的部署,天津市电力公司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过程中,通过主动和政府部门协商,确定了4种政府垫资电网建设的模式进行电力管道建设。
一是通过和政府部门协商,比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定双方“按比例出资”。如,东丽区华明镇是天津市新农村“迁村并镇,宅基地换房”建设试点,市政府要求达到国内示范的建设水平,确定其为电缆供电区。天津东丽分公司在积极配合做好电力站点布置、电力管道规划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和政府协商电力管道建设出资方式,最终商定,政府筹集资金4000余万元用于电力管道建设资金。近日,该分公司又与天津滨海重机工业园合作,采取上述方式,筹集电力管道建设资金1760万元。
二是“摊入配套费用”,分散资金压力,使电力投资有回收保障。东丽新家园是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市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公司反复核算该小区电力管道投资与其建筑面积之间的关系后,天津市物价局专门发函,批准在该小区配套费中每平方米增加10元钱用于回收电力管道投资,既满足了电网建设要求,又保障了小区电力供应。该项政策的实施,使公司获取1800余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是“政府免息垫资,电力企业按约定还本”的方式。在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电力管道建设中,由于建设规模大、投资高,公司经与空港物流加工区管委会协商并签署协议,确定政府作为甲方按照工程进展程度分期、按比例、按时总共垫付管道建设资金达到32500万元。电网企业做为乙方负责工程全过程实施,保障供电。待所有管道使用率达到80%以上后,乙方一次性偿还剩余全部资金,归还资金全部免息。
四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全额垫资”。在东丽华明工业园建设中就采取了这种方式,天津公司获得3500余万元的资金支持。
多种方式政府“垫资”进行电力管道建设政策的出台,使电网企业在保障投资效益,保证电力配套按时竣工,提前占有电网建设空间资源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减少了城建占地和重复破路、破绿,提升了城市景观形象,做到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双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了最大化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