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按照规划,到2010年我国将逐步建立煤层气和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产业体系,并实现80亿立方米煤层气的利用。
本次《规划》提出,到2010年应实现四个目标:全国煤层气产量达1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抽采煤层气50亿立方米,井下抽采瓦斯50亿立方米;利用8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抽采煤层气利用50亿立方米,井下抽采瓦斯利用30亿立方米;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3000亿立方米;逐步建立煤层气和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产业体系。
发展改革委特别提出,要稳步推进煤层气开发和利用,避免项目一哄而上,防止资源和资金浪费,并要广辟用户渠道,促进抽采与利用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