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资源量可与天然气相媲美的新能源,煤层气的发展速度无法令人满意。业内人士指出,要想推动行业的突破式发展,还要以“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助推煤层气产业化,包括鼓励煤层气发电上网和优惠电价、矿权与气权统一协调、为煤层气企业利用国内外融资渠道提供支持、提高政策性银行的支持程度、对外资关注的热点地区作好配套等。
行业发展缓慢
煤层气(瓦斯)是伴生于煤层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非常规天然气,燃烧热值与天然气相当,可成为车用和家用燃料,非常清洁。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在煤矿开采前先把瓦斯抽取出来,将有效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能源价格高企的时代,我国预计到2020年天然气需求将达到2000亿立方米,近50%的需求将依赖进口,煤层气资源的地缘优势以及显著社会效益将使其成为天然气的重要补充。
事实上,使用煤层气并非新鲜事物。山西晋煤集团的煤层气用户已达2万户,山西阳泉市的居民用户更是达到了10万户,几乎涵盖了整个市区,另外还有200多家工业用户。
据最新一轮煤层气资源评价成果(2005年)显示,全国煤层埋深2000m以浅煤层气总资源量约36.81万亿m3。山西沁水盆地和内蒙鄂尔多斯盆地东缘是煤层气资源量最大的两大盆地,均超过10万亿m3,为规模开发提供了资源条件。埋深1500m以浅的煤层气资源占总量的60%,有利于煤层气的勘探和开发。
虽然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产业起步较早,但一直停滞不前。从1990年起步,到2006年产量还不足1亿m3,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
究其原因,国内煤层气产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国家投资严重不足,发展速度过慢,从1995年到2006年,国家的补助只有3000万元,这对于能源开发领域的投入无异于杯水车薪;煤层气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及开发利用补贴政策的具体落实困难;煤层气开发与煤炭开采间的矛盾突出,“气权”和“矿权”纠纷不断;煤层气输送管网基础设施薄弱等。
由于我国的地质状况与国外并不相同,因此外方进入中国之后的技术改造阻力较大。同时,中外合作双方在后期开发,如销售等方面的问题也亟待解决。部分合作煤层气项目在开采出来之后,并没有进入实际的销售环节。
政策利好频传
自2003年开始,频发的矿井瓦斯爆炸事故使中国的煤层气产业发展受到更多重视,勘探开发投入和工作量急剧上升,商业化生产开始启动。截至2007年底,中国煤层气累计钻井2446口,山西省沁水盆地的煤层气井数约为2000口,占全国总钻井数的80%以上,一些重点项目即将进入商业开发阶段。
政策利好也频频传来,2006年煤层气开发被列入“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内将规划建设主要煤层气输气管道10条,线路全长1441公里,设计总输气能力65亿立方米。
事实上,中石油、中石化和中煤集团早已看到这个产业的潜力。中石油和中煤集团组建了中联煤;中石化也计划在新疆开采煤炭、油页岩和煤层气,其下属中原油气还曾与中联煤签署过合作勘探开发宁夏永利地区煤层气区块的合同;去年9月,中联煤、中石油、中石化等6家股东组建了中联煤层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目前煤层气抽采企业将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煤层气企业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煤层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不限价;政府每年提供30亿元国债资金用于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煤矿瓦斯治理;煤层气发电不仅优先上网,同时享受脱硫补贴电价;中央财政还对煤层气开采按每立方米0.2元进行补贴。
截至2007年底,中联煤共与20家外国公司签订了30个煤层气资源对外合作产品分成合同,合作区总面积达35000km2。截至2007年底,对外合作项目累计完成各类钻井409口,完成总投资3.42亿美元。中美还将合作开发15个大型煤层气项目,其中雪佛龙、格瑞克能源公司等6家外资公司参与合作,项目的中方合作方为中联煤。
不过,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中国煤层气生产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目前看来,煤层气开发减税的空间已经很小,补贴是政府进一步调控煤层气产业的最可行手段。报告建议开采煤层气所取得的环境保护、煤炭安全生产和对国家能源安全的贡献三方面社会效益,最多应得到政府0.28元/立方米的财政补贴,比目前的0.2元提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