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秋冬交际时,电煤紧张的话题又会被重新加热。相似的场景一年年往复出现,原因也简单得没有任何变化――煤价频繁上涨而电价调整滞后。
自2003年以来,我国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具有代表性的秦皇岛山西优混5500大卡煤炭价格,从2003年底的275元/吨已上涨到2011年10月底的850元/吨以上,累计上涨幅度超过200%,而销售电价涨幅还不到40%。
随着煤炭价格上涨,发电企业的亏损进一步增加,长期存在的煤电矛盾进一步加剧,煤电联营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缓兵之计”。然而,寄望于通过外部成本的内部化来减少火电企业的整体亏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之间的矛盾。本期我们约请长期关注煤电问题的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为本报撰文,就这一话题展开讨论,以期找到解决煤电矛盾的最佳途径。
“缓解煤电矛盾,关键是要规范政府行为,取消不必要的计划指标,清理各种税费。特别是应当加强对垄断行业监管。
煤电矛盾是影响我国经济生活的一个突出问题,其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电煤涨价、电价滞后、电企亏损、调价艰难、反复出现”。煤电矛盾从表面上看是煤炭与电力的价格冲突,很多观点认为,通过价格生产调度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可以解决的,其中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案就是煤电联营。
煤电联营的由来与现状
我国煤电联营的历史,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煤炭建设项目中配套安排了一些小型煤炭坑口电厂。七十年代,煤炭行业中开始形成以煤矿为基地,煤、电、路综合开发的发展思路,出现了大屯煤电公司的开发经营模式。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策鼓励下,不少老矿区为了扭亏为盈,先后办起了一批小电厂。1989年3月,国务院就批准推行由能源部提出的煤电联营方案,并指出特别支持和推进对低热值的煤炭资源实行煤电联营。“八五”期间煤电联营取得了一定的发展。煤炭企业办电厂43座,总计104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1.1%。从煤电联营的进程来看,直到2002年以前,煤电联营或煤电一体化主要是煤炭企业进行。电力企业由于行业差别、获取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且采矿业的特殊性,加之电煤价格等诸多因素,对进入煤炭领域积极性并不高。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后,煤电联营出现加速。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成立了五大发电集团,发电侧引入竞争机制。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依然实行政府管制。当电煤价格随市场行情上涨时,发电企业成本压力增大,而“煤电联动”政策又往往不能及时到位。在这一背景下,煤电联营(或称“煤电一体化”)得到了政府、企业的支持和重视,并在实践中进行了大量探索。
目前,全国涌现出多种联营模式:主要有神华模式――煤炭企业控股和建设电站;山西焦煤模式――煤炭企业兴建电站;鲁能模式――电力企业兴办煤矿;伊敏模式――煤电合一、统一经营、电力集团集中控股;淮南模式――煤电企业合作新建煤矿或电站。五大发电集团也借助雄厚资金实力着力发展煤电联营,煤炭规划产能2010到2015年均增速近30%,2010年煤炭自给率达到20%,2015年可以达到40%。
整体来看,我国煤电联营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五大电力集团组建煤炭业务平台,向电煤生产领域拓展。二是发电企业入股、控股或并购煤矿。三是电力和煤炭企业进入煤化工、冶金行业。四是电力和煤炭企业参与煤炭物流建设。近年来,大型发电集团和煤炭企业加快了对铁路、港口和航运的投资,进一步打造煤电运一体化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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