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现有煤炭企业449家、742个,但3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企业只有37家。
今年将重点抓好10家兼并重组企业的组建、运行工作,为推动该项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到2014年,全市煤炭企业将由目前的449家减少至200家以内,每家企业生产能力都在30万吨/年以上。
年产能30万吨以下的煤炭企业,必须实行兼并重组。对于应参与而实际未参与兼并重组的小煤矿,一律不予新增划资源,有关证照到期后不予延续。
企业兼并重组形式可以多样化,采取以强并弱、以优并劣、以大并小相结合,如组建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新设合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