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力打破原油进口限制的民营石油企业与力图牢牢控制进口权的国有巨头在今年的“两会”上,围绕着原油进口和使用管制问题展开了一场辩论。
近日,全国工商联在提交给政协的提案中建议,允许部分非国营贸易的进口原油自由流通,允许合规的地方炼油企业进口自用原油。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大福却在议案中指出,应继续坚持现有的原油贸易管制政策,确保国家石油安全;若放开进口原油管制,难免重蹈我国铁矿石进口的覆辙。
显然,两者的建议可谓“针锋相对”。专家3月9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两大利益方正利用“两会”这个平台展开博弈,但现在很难判断到底上述哪种建议更有利于石化产业的发展。政府有关部门下一步会采选择那种措施,只能视双方博弈的最终结果。从目前的现状看,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这种局面。
工商联:打破原油配额只供两大巨头
全国工商联为本次“两会”准备了两份提案,要求相关部门取消“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小厂”的规定,准许原油进口后在市场流通,供应地方炼化企业自主炼油、加工和销售。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综合管理部部长林凌认为,虽然民营油企已获得“原油非国营进口资质”和“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但根据我国现行政策也很难进口到原油。
按规定,目前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外的企业若进口原油,必须持有两大集团出具的“排产”(安排生产)证明,海关才放行,铁路部门才安排运输计划。此外,进口原油后还需要返销给两大集团,销售由其统一安排。
林凌称,两大集团基本不可能给系统外的炼油厂“排产”证明。此外,非国营贸易进口的配额并不是都由民营油企分享。
工商联此前调研发现,目前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22家企业中,国营背景的占半数以上,其中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名下注册的公司等。
据统计,2010年中国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2530万吨,仅占2009年进口总量的13%。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底,我国地方炼厂总数量共有95家,总炼油能力为9305万吨/年,近期我国原油价格处于高位,地炼处于亏损,开工率不足30%,设备闲置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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