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又称新36条)提出,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其中之一便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
事实上,在河南市场,零星散落于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间隙的民营加油站便是一批尝鲜者。曾经夹缝中求生存,一度卖身求发展……
尝鲜之现状
民资要办加油站,不可避免会遭遇“霸王条款”
办“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过程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个条款是“必须有中石化的供油协议”。
位于郑州市大学路附近一家民营加油站,是去年起开始进驻河南市场的。
该加油站负责人顾兵(化名)告诉记者,民资进军成品油销售领域,开设加油站最难的是办手续,一个加油站手续越齐全,身价越高。
“目前郑州不少加油站都在唱空城计,证件都不齐全,空着呢。”顾兵坦言,一个加油站如果证件齐全,地皮能卖上千万元,否则只能卖一二百万。
而目前正在经营的加油站,最基本的证件是,必须具备“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尤其是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比较难办,要想办成,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顾兵说。
在河南另一民营加油站市场发展部经理李清(化名)看来,办“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过程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个条款是“必须有中石化的供油协议”。
“为什么不能有中石油的供油协议?只要有正规油库和优质油源的公司,我觉得都应该可以。”李清认为,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本来就卡得严,还得过中石化这一关,堪称“霸王条款”。
顾兵所在的加油站进驻河南市场时,也遭遇到重重障碍。
“为了拿到中石化的供油协议,我们签下了一年七八百吨的购销量,不管多贵都得拉啊。”谈到这个细节,顾兵颇为无奈。
尝鲜之怪象
只有“改嫁”巨头,才能在夹缝中生存
2004年以来,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旗下的加油站拿下了河南1/3的市场份额,到2005年年底,他们的加油站数量已占据了河南市场的1/2。
李清从1992年跨入这个行业,至今已近20年。
他公司旗下有十余座加油站,在郑州也有七八家,对比省内不少民营加油站,规模位居前十应该不成问题。但是不少车主并不认识他的公司,难怪,因为李清他们公司的加油站都租给了中石油和中石化。
民资跨入垄断行业,被人形象地称之为“夹缝中求生存”。对于李清来说,夹缝中生存充满了艰辛。“很难,面临的困境有三大方面,一是油源,二是审批手续,三是用地问题。”
在此重压之下,虽然投资的老板们明明知道把加油站租出去或许没有自己经营收益高,但不少还是选择忍痛割爱。
来自河南省商务厅的一则信息为李清的讲述提供了佐证。
“2004年以来,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旗下的加油站拿下了河南1/3的市场份额,到2005年年底,他们的加油站数量已占据了河南加油站市场的1/2。面对两大石油巨头瓜分市场,加盟、并购成为民营加油站的无奈选择。”
对此,郑州市内和市郊的几位民营加油站负责人都表示:“不傍大牌的话,不是被收购,就是关门歇业。”
尝鲜之尴尬
理论上鼓励民资进入,事实上油源受制
国内可供勘探开发的区块早在十年前就被登记完了,别说是民间资本,就算是其他国有企业想涉足油气勘探开发,也难以插足。
新36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对此,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民间资本来说,这是一大利好。但目前来看,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还有三大困难。
如业内人士分析,最大的困难莫过于当前已几乎没有可供分配给民间资本的区块。“国内可供勘探开发的区块早在十年前就被登记完了,别说是民间资本,就算是其他国有企业想涉足油气勘探开发,也难以插足。”
对于民营石油经营者,同样如此。
由于民营加油站所售成品油均来自中石化、中石油,所以的成品油质量一旦发生问题,也会累及他们。
感受新36条
新36条比旧版有进步
降低了投资者门槛
2005年的旧版36条“门槛”很高,在加油站用地审批环节,要求同时具备土地证和工业用地许可。
新36条强调了“非禁准入”原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李清坦陈,与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非公36条”相比,“新36条”让不少经营者感觉好了一点,比以前有所进步。“2005年的老条款不仅没有降低门槛,反而提升了。”李清介绍,加油站用地审批越来越难,要求同时具备土地证和工业用地许可。
“很多加油站都不在市区规划范围内,随时面临拆迁的可能。”顾兵补充说。
新36条有细则
20多条谈各行业如何进入
对于新36条,参与文件起草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所长罗云毅称,“比如关于行业准入的问题,《意见》差不多罗列了二十条专门谈各个行业如何准入”。
2005年的“非公36条”发布后,群情激昂的河南诸多企业家在向垄断领域发起冲锋时,无一不是碰壁而归。差别只是,有些人立即碰了个鼻青脸肿,有些人则是被客气地拦着。
而若有若无的希望在2006年底彻底破灭——这一年12月,由国家国资委起草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出台,该意见明确提出我国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
这条意见的发布,让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一度非常郁闷,他的观点是:这就是等于把“非公36条”彻底否定了。基于此,他曾表达观点说:没有国家保驾、银行护航的民企要发展,只能打破自己产权的封闭,跟人家联合,走股份制道路。
这让人不免疑惑,“非公36条”让公众知道了民企发展存在“玻璃门”,那么新发布的“新民资36条”能解决玻璃门的问题吗?换个说法,民企的天空到底有多高多宽?
公开报道显示,“新36条”刚刚发布,参与文件起草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所长罗云毅即公开指出,“玻璃门”的出现有其原因,而这一次中央的文件用大的篇幅力求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很多更加细化和更加明确的规定,“比如关于行业准入的问题,《意见》差不多罗列了二十条专门谈各个行业如何准入”。
“政策已经确定,只是落实问题了。”河南省社科院经济所副所长完世伟说,他的理解是,中央大框架已定,并就诸多问题做了规定,相信相关部委的实施细则只是时间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