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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10月起推行国Ⅳ汽油 削减尾气排放物10%

    访问: 石油资讯 来源:环保信息网 2010-08-05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继8月1日起广州全面上市国Ⅳ汽油后,8月3日,深圳市科工贸信委代表深圳市政府,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集团在深圳签订了《深圳市国Ⅳ标准车用燃油供应协议》,规定国Ⅳ汽油于10月1日起在深圳全面上市。

      广东省环保厅等7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要求2010年9月1日起,珠江三角洲地区销售和注册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Ⅳ标准,否则不准销售和上牌。此举被认为是广东省为迎接亚运会开幕,改善空气质量而提前推行国Ⅳ标准。

      按照相关推广计划,从10月1日起,深圳市境内所有汽车将使用国Ⅳ汽油,油品置换期为一个月,11月1日起未使用国Ⅳ汽油的油站将受到处罚。

      不过,对于改用新型号、更环保的汽油,大部分消费者也非常关注其价格。中石化深圳石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Ⅳ汽油的价格还无法确定,需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具体价格预计9月中旬可确定下来。此前有消息称,国Ⅳ汽油的成本大约要比国Ⅲ汽油要高0.2~0.3元/升。

      据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预测,如果该计划得到顺利实施,以后可削减尾气排放物10%,其中二氧化硫削减幅度高达80%,每年可削减污染物排放量9.5万吨,将大大改善深圳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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