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大连“7 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已经半月之久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事故责任至今尚未最终确定,责任追究至今尚未启动。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事故责任尚未最终敲定,但是,为了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费用却一直在不停地发生。按照官方公布的数据,每天用于清污的费用就高达1500万元,如果按媒体测算的数据,每天用于清污的费用则高达2200万元。即便按照官方公布的数据,总支出也已超过了2亿元。
而事实上,除了清污之外,由于爆炸给当地水产养殖也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影响,有关方面给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赔偿也相当惊人,每平米达到40元,总支出也已高达数亿元,这也是事故发生到现在养殖企业和养殖户集体失语的主要原因。
当然,如果再加上事故发生以来有关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其他一些费用,此次爆炸事故付出的代价更大,遭受的损失更多。
据了解,目前这些费用都是由中石油支付。虽然从已经初步公布的情况来看,中石油不是唯一的责任人,但是,却是主要责任方。这也意味着,一旦事故责任最终确定,中石油的损失决不会是一个小数目。
当然,作为中国最强大、最富有的垄断企业之一,区区几亿、几十亿的赔偿和损失,对中石油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稍稍一挤,可能就能把这几亿、几十亿的钱挤出来。因为,从垄断企业以往的做派来看,一次会议、一座办公楼、一次投资,都可能发生几千万、几个亿、十几个亿的支出,或者几十亿乃至上百亿的损失。资金的这种大进大出,对中石油这样的企业来说,早已是一个数字游戏。就像大连有关方面人士所说,中石油很有钱,可以先用钱来公关。可不,当地养殖企业和养殖户不就给中石油用钱“摆平”了吗?而在其他一些方面,也因为可以用钱铺路、用钱公关,也没有发生太多的“负面影响”。
用钱来“摆平”一些矛盾、处理一些问题,当然是化解社会矛盾、处理重大问题、减少负面影响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但是,事态平稳、影响较小、矛盾较少,并不代表后果不严重、问题不突出,就可以减轻责任、减少责任追究。如果用钱可以“买”责任、保乌纱帽,那么,还如何保证不发生类似事故呢?还如何保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呢?
而从这些年中石油等垄断企业发生的一些问题来看,很多问题都与有“钱”不无关系。正是因为财大气粗,他们才放松了企业管理、放松了行为规范,也放松了应当承担的责任。因为,在他们的心里,用钱可以摆平一切,用钱可以得到许多不属于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如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可以要求地方政府提供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再如遇到经营困难时可以采取“逼宫”等方式要求财政补贴、驱赶民营企业等。也正因为这样,责任在他们的心里,就很难植根。所以,如果因为有钱,就可以“穷”了责任,该追究的不追究、处理的不处理,这些钱总有一天会把企业拖向深渊。英国石油公司就是最好的例证,作为一家百年老店,如今却因为一次严重的污染事件,正面临破产的绝境。
更重要的,中石油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其资产、资金既是企业的,也是国家和人民的,企业没有权利随意浪费和损失。如果因为主观原因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就必须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可以肯定,待事故原因调查清楚、责任认定结束,一定会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关键是,不要被表面的“平静”和“稳定”所迷惑,靠钱“摆平”的矛盾和问题,不能掩盖问题的实质,更不能解除相关人员的责任,使责任受“穷”。而必须依据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实事求是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使责任时刻伴随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责任人。只有这样,各种安全事故才能有效减少,各种损失和浪费才能有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