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浙江省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工作会议在嘉兴召开。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报废液化石油气“螺丝瓶”12.1万只,预计年底前有望实现报废30万至50万只的目标。
按照《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年限为15年。而嘉兴市目前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六成左右都是按照《液化石油气钢瓶国家标准》(已于1996年10月1日废止)制造的钢瓶(俗称:“螺丝瓶”)。到明年年底,按照该标准生产使用的钢瓶,将全部超出15年的使用年限。
据介绍,目前全市有液化石油气瓶173.7万只,其中,有近百万只钢瓶为“螺丝瓶”。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对于已检验有效期应该报废的“螺丝瓶”,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应停止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不予检验,须由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统一进行报废销毁处理。
今年1月1日起,嘉兴市开始实施了“螺丝瓶”的分批淘汰计划,并明确了两年内将全市近百万只“螺丝瓶”全部淘汰的目标。淘汰计划实施后,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对“螺丝瓶”开始停止充装,钢瓶检验机构也停止了对“螺丝瓶”的检验。
此外,嘉兴市还为淘汰“螺丝瓶”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记者了解到,从去年5月开始,市质监部门多次派专业人员到嘉兴压力容器厂进行技术帮扶。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嘉兴市年产30万只民用液化气钢瓶生产线已经正式投入生产,该企业还与各气瓶充装站达成协议,新购入的钢瓶,将各气瓶充装站永久性标志代码刻录上瓶。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淘汰“螺丝瓶”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为“以新换废”,用户将需报废的“螺丝瓶”送到充装单位,由充装单位作价收购,换成新瓶,根据不同的规格,用户支付新瓶95至100元的差价。第二种模式为气瓶“租赁”,用户将被淘汰的“螺丝瓶”交给充装单位,并交付一定的押金,充装单位每月向用户收取1元的气瓶“租赁费”。
市质监部门提醒市民,为保证用气安全,用户应自觉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达到使用年限应予报废的气瓶,送到相应的检验机构进行置换、抽残、焚烧和破坏性处理,不可擅自处理。家中如有属于应报废的气瓶,但自己不便送至检验机构的,一定要送至原充装单位,办理气瓶报废手续,由充装单位代为送到气瓶检验机构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