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徽省对煤矿瓦斯的开发利用,省政府日前出台文件,对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实行11项政策扶持。
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包括井下抽采系统项目,地面钻探、泵站项目,输配气管网项目,煤层气压缩、提纯、存储和销售站点项目,利用煤层气发电、供民用燃烧及生产化工产品项目等,经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省政府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享受有关鼓励和扶持政策。
这些扶持政策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先安排;地面直接从事煤层气勘查开采的企业,2020年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探矿权、采矿权使用率;对符合相对条件的企业,享受暂不征收资源税、免征进口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和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对企业购进的有关专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煤矿企业利用煤层气发电,企业可以自用,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的企业,多余电量需要上网的,给予安排上网销售及价格等方面的优惠;对使用或销售煤层气的企业和用户提供贷款支持;省政府建立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煤层气抽采利用重点工程项目的贴息、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补助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