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山西省车用天然气(煤层气)销售价格,保障市场供应,考虑到部分城市管道天然气尚未通气,各车用天然气(煤层气)企业接气价格和运输成本的差异,省物价局8月24日下发通知,对我省部分城市具备经营资质的车用天然气(煤层气)经营企业销售价格进行了核定,这些城市包括太原、临汾、阳泉、朔州。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 《关于加快落实天然气价格方案的通知》,省物价局核定这些城市的车用天然气(煤层气)价格调整涉及的企业及执行标准实行最高零售价格。车用天然气(煤层气)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报省、市物价局备案。
通知要求,车用天然气(煤层气)销售价格确定后,燃气公司或CNG销售企业不得向车用天然气(煤层气)用户收取任何费用。车用天然气(煤层气)经营单位在具备行业经营资质条件后,要及时向当地物价部门申报车用天然气 (煤层气)销售价格,按价格管理权限审批。
此次涉及的车用天然气(煤层气)经营企业有:临汾市的宏通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金达丰远博加气有限公司、金达丰海铖加气有限公司、银河天然气有限公司,其所辖加气站气价最高零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8元;阳泉的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其所辖加气站气价最高零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75元;朔州的山西三城天然气有限公司,其所辖加气站气价最高零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