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省政府了解到,为促进城市和产业园区集中供电、供热,贵州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适度规模”的原则制定热电联产计划,并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统一核定供热定价成本及成本利润率或净资产收益率。
据介绍,贵州鼓励热电联产自备电厂与公用电网并网,上网电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政策制定。对具有资源优势的煤炭、有色等企业的热电联产自备电厂,可独立运行,不与公用电网并网。
贵州省明确,支持大型煤炭企业与热电联产企业之间通过资产重组,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鼓励大型煤炭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参股等方式,按地域、运输通道和销售市场组建热电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形成煤热电一体化基地。
此外,贵州还推行煤热联动,建立以一年为一个煤热价格联动周期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当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由用热户消化部分煤价上涨因素,在此基础上,价格主管部门对热价进行相应调整。
贵州煤炭资源富集,是我国南方最大的产煤省区,也是煤炭输出主要省份之一。目前,全省已累计探明煤炭储量587亿吨,居全国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