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稳定发电用煤价格,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建立发电用煤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按月对青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青海宁北铝电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发电用煤结算价格、产量、合同兑现率、热值等情况实行监测,及时反映青海省发电用煤价格变化情况,以确保发电用煤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