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密集涌现的利好消息似乎搅动了民营石油企业的“一潭死水”。不论是预期在即将落地的民间投资“新36条”中松绑的政策枷锁,还是温家宝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分羹能源领域的片语表态,抑或工商联在 “两会”上呼吁民企参与石油储备的一纸提案,看似无一不在为尴尬悬置的民间市场注入活力。
但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对于短期内可能颁布的新政,民营油企的反应却是静观多过于兴奋。 “先看看再说”几乎成为企业家们口中频率最高的答复。究竟是新政细则尚未明朗故而回应以低调态度?还是“旧36条”的“玻璃门”效果太过深入民心?昨天,曾有民营航空母舰之称的长联石油官方网站在沉默3年之后终于有了资讯更新,但耐人寻味的是,更新的内容却只是事不关己的泛泛之谈——与其说是某种复苏信号,似乎更像勾勒一个并不乐观的处境。
上游投资或拓宽
前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在接受采访时公布了备受市场关注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将“临盆”的消息。据称,区别于2005年侧重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旧36条”,10年版本的“新36条”将落实到具体的民间投资。记者注意到,尽管条款的细则并未被过多披露,但罗国三在回应石油行业民营企业的呼声时,特别强调了科学设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门槛的问题。
被渲染有更务实色彩的 “新36条”也让市场观点为之一振。 “不客气地说,非公经济‘36条’包含着‘22条军规’的悖论逻辑,开放市场的效果非常不理想。 ”一位长期研究石油问题的资深人士私底下告诉记者,原有的“36条”中,由于权利部门的利益分割牵扯,实际上有促进垄断利益之嫌,“如果真能在‘新36条’中给出一些具体优惠,尤其是准入门槛的优惠,那么一些底子厚的民营龙头就可以进入上游产业,拓宽油源,这将重塑一套更市场化的游戏规则。 ”
上述人士口中的“利益分割”也为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的观点所认同。 “‘36条’规定,进入石油行业的民营企业要有3000万资产,要有几十个加油站,有多少年从业经验,这很荒唐,过去不让进,它怎么会有几十个加油站呢?怎么会有从业经验呢? ”
分析人士所言有些部门存在的“寻租”行为确实垫高了非公经济进入垄断行业的门槛,被广泛诟病的 “旧36条”也由此形同摆设。据悉,“新36条”将把政策重心放在解决民间投资面临的市场准入障碍方面,其措施将包括开放传统垄断行业,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等。
观点“罗生门”
对于上游投资环节的放开,业内不少资深财经评论人士的观点都赞成,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开辟民营资本介入原油开发环节的渠道。曾任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的吴钟瑚认为,可以让民营企业到从事勘探开发的国有企业投资参股。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则认为,如果国家能收回石油巨头没有按期完成勘探开发任务的资源,民营油企有机会“全资”进入。
有民营石油公司负责人的观点认为,民营油企进入勘探开发环节不仅带来自己的利润,还会增加国家的原油产量,保障石油安全。但记者注意到,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的评论人士却几乎呈现“一边倒”的保守观点。“目前国内油田的勘探难度不断加剧,无论是新区还是老区,油气藏类型日趋复杂,对技术和资金的要求明显提高,民营油企应该理性看到上游业务的高风险高成本。 ”中石油集团公司发展研究部主任严绪超认为。中化经济技术研究院的朱煜则表示,中石化集团每年巨额投资的一半都花在勘探开发上,而许多是没有回报率的,“民营油企一定要重视上游业务的这些特征。 ”
这样泾渭分明的看法似乎很难与双方自身的利益立场撇清关系,而如此冲突也在 “两会”议桌上形成了对垒。全国工商联曾准备了两份“两会”提案,要求相关部门取消“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油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小厂”的规定,准许原油进口后在市场流通,供应地方炼化企业自主炼油、加工和销售。
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600028)金陵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大福却在议案中指出,应继续坚持现有的原油贸易管制政策,确保国家石油安全;若放开进口原油管制,难免重蹈铁矿石进口的覆辙。与民营油企呼声截然相反的是,中石化认为在产油国及跨国石油公司日益强化资源控制的新形势下,若放开进口原油管制,将会影响进口成本和国家形象,使原油的安全稳定供应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显然,针锋相对的观点背后,两大利益方的博弈格局图穷匕见。
民企的忧虑
然而这一场各自利益的诉求却似乎从来不是对等的。尽管分析人士和市场舆论都对“新36条”、工商联的提案以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此前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所提 “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给予了热切关注和一定期待,但作为相对弱势群体的不少民营油企却做出了出人意料的低调回应。
“还是再看看政策的执行情况吧。”一家规模还比较大的民营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记者表示,2005年以来国家不断有利好政策落地,但执行的效果却并不理想,“‘玻璃门’是能看得见里面,但还是走不进去,之前有‘非公经济36条’,但只是条例而不是法律,我们很关心中央会不会针对‘新36条’制订相关法律,如果还只是条例,就还可能是‘玻璃门’,这种利好是看得见摸不着的。 ”
民营油企的忧虑并非没有依据。早在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就明确规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允许具有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
内外兼修的准则
不过,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注意到,尽管有许多观察人士对民营油企的外部政策处境抱同情的姿态,但长联石油的 “覆灭记”也将这些民营企业的未来引渡到了自身内部的问题上。据悉,长城联合石油公司曾被指望打造成打破中国石油(601857)业三足鼎立局面的 “第四势力集合体”,该企业于2005年6月29日高调成立,近50家民营企业入股,涉及资本约50亿元,并意图打造集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炼油化工、石油商贸、石油物流、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石油产业王国。
但被当时的舆论冠予太多头衔的所谓民营石油 “航母”却在2年之后失去音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公司最近一次活跃于公众视野,是因为总经理龚家龙因涉嫌经济犯罪的被捕。资深财经评论人士马红漫认为,长联石油失败的很大部分根源在于内部管理的滞后。 “这其中,股东方利益诉求不一导致战略性运营方向不明朗是其主要症结,在松散联合的形式下,长联石油缺乏统一的经营主体和运营主体,虽然内部上中下游具备,却分布在全国各地且各自为政,客观上很难形成经营合力。由此,长联石油仍然像小型民营油企一样,面临缺人才、缺资金、缺油源、缺政策支持等困境。”
而民营油企自身存在的资金不足、人才短缺、产业链和供应链不完善等现实问题也并不仅存于长联的孤例。 “民营企业在物资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三方面存在缺陷,把大量的精力和资金用在搞油源、买油上面,而无暇顾及改进经营管理,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认为,民营企业的非油业务开发尚未形成对企业的支撑作用,无法抵御 “油荒”造成的经营危机。“信息化建设滞后令民营加油站由于无法发行自己的网络加油卡,在与覆盖全国的两大集团及覆盖特定地区的外资企业的竞争中,必然会失去最有价值的客户群。”
记者翻阅资料注意到, 2006年商务部对外发布的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了拥有成品油批发资质涉及油库、注册资金、铁路或码头等配套设施。这一场对全国成品油市场的整顿、整改,曾让8成以上的民营企业通不过年度检查,拿不到新的经营牌照而被迫出局。
马莉认为,未来应该有序扶持有条件的民营石油企业走向联合,扩大规模、增加实力,与国际市场接轨、参与国际竞争,改变我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上单一的由国有企业参与的局面。 “与中国石油市场有着相似特点的巴西,在对石油领域市场化以后,原来的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不仅没有衰落,反而在市场化竞争中焕发了新的活力,十年间产量翻了一番,而巴西也从一个石油一半靠进口的国家成为石油净出口国。”
历史资料显示,在1997年以前,巴西的石油勘探开发业务由Petrobras公司独家垄断,这与当前我国现状颇为类似。 1998年1月,巴西开始推行石油体制改革,取消国家石油公司的垄断权,对民营资本和外资开放石油领域。在随后的十余年之间,巴西成品油市场活力倍增,石油产量和储量几乎都翻了一番,并且在2007年底由石油净进口国成为石油净出口国。
标签:石油资讯 石油行业 石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