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3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0年法律事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法律事务工作要加快实现从事务型向管理型、从事后救济型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型的根本转变,加强对海外业务的法律服务和管理,依靠信息化手段推进法律制度的落实,在中国石化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能源化工公司的进程中积极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蔡希有出席会议并讲话。2009年,法律事务工作在一系列重大项目、改革重组、应对重大诉讼、维权争效以及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法律事务基础工作不断强化,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合同文本、专业培训、知识管理等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普遍增强,依法治企的氛围更加浓厚。
蔡希有指出,外部法律环境发生新变化,集团公司全方位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都对集团公司2010年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蔡希有强调,加强法律事务职能管理,实现法律事务工作从事务型向管理型、从事后救济型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型的根本转变,是新时期、新阶段法律事务工作的核心任务。法律事务工作在工作定位上,必须突出风险防控、源头治理,突出抓管理、抓预防。要把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事务工作的意见》落到实处。要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计划、法律管理制度、合同标准文本执行到位。要加强以一体化为构架、制度化为保证、文本化为载体、信息化为手段、普法培训为抓手、知识管理为平台的六项基础建设。要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和储备,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蔡希有强调,随着集团公司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海外业务的法律管理,努力规避风险、降低风险。集团公司党组今年将专题研究海外业务发展,需要我们对构建相应的法律公共服务平台、法律保障到位、法律精英人才培养拿出切实举措。海外业务必须纳入法律事务工作的重点范畴,目前首先要落实好涉外重大项目的两级法律审核,企业和总部法律事务机构、法律事务人员要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和跟踪把关。
总部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总法律顾问或分管领导以及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