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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高瓦斯小煤矿年底前必须安设地面瓦斯抽放系统

    访问: 煤层气政策 来源:环保信息网 2008-10-06收藏本页 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

        贵州省最近明确,为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巩固全省瓦斯治理成果,今年底前全省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小煤矿,均必须安设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据了解,“先抽后采”是高瓦斯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之一。贵州乡镇小煤矿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薄弱,相当部分小煤矿在生产上目前仍不能做到先对井下瓦斯进行抽放再开始采煤,造成贵州煤矿瓦斯事故多发。2007年贵州省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63起,死亡166人,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高达30.1%。

        为了提高小煤矿瓦斯治理水平,近年来贵州省通过多方加大投入,全省现有1200多对小煤矿都已安装了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部分县市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还已实现联网,但在瓦斯的先抽后采和利用上,目前主要仍然只有部分国有大矿进行,乡镇煤矿的瓦斯抽采利用仍处于试点阶段。

        据悉,按照贵州省最近出台的2008年至2010年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规划,今年贵州省瓦斯事故起数将控制在54起、死亡人数控制在160人以内。2010年,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将达到8.56亿立方米,瓦斯利用量达到1.8亿立方米,分别比2007年增加89%和131%。


    标签:煤层气 煤层气政策 新能源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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