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工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成立煤矿瓦斯治理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确定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12字方针,明确政府督导、专家会诊、通风定产、技术改造、井下监控、科技攻关、综合利用等7项瓦斯治理措施,提出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和加快煤矿瓦斯抽采利用15条意见,指导全国瓦斯治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近年来,国家在财政、税收、价格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强瓦斯事故防治和煤层气抽采利用。如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煤层气抽采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先征后返;煤矿瓦斯发电执行当地脱硫发电价格,每度电提高0.25元;每利用一立方米瓦斯由财政补贴0.2元;允许企业按吨煤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补还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治理的欠账,专项用于煤矿瓦斯治理为重点的安全投入等等。中央财政连续3年拨付30亿元国债资金,重点支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的科技攻关试点工程,带动企业和地方投资641亿元。地方各级政府也出台配套措施,较大幅度地增加了企业和财政投入。
目前,全国所有高瓦斯矿井和92.5%的低瓦斯矿井已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2007年,全国瓦斯抽采量44亿立方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30.58亿立方米)。2006、2007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17%和25%。今年上半年,全国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和48.3%,没有发生特大事故。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2005年的3.08下降到2007年的1.485,今年1至6月又降到1.05。